以市委名义制发文件、召开会议数量控制在265件、53次以内 |
[计划进度] |
截止目前,共以市委、市委办公厅名义发文194件,占全年指标值265件73.2%;以市委名义召开全市性大会34次,占全年指标值53次64.2%。
在精简文件方面。一是按照精简、高效的原则,严格发文审批,减少发文数量,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。二是照抄照搬上级文件、没有结合武汉实际的文件坚决不发。三是凡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发文,凡能由相关部门自行发文的不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厅名义发文。在有效控制发文数量的同时,结合创新改革需要和武汉实际,对全面创新改革“1+9”系列文件、创新社会治理“1+10”系列文件等重要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和把关,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。
在精简会议方面。加强会议审核把关和统筹协调,对各类全市性大会,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开,筹备不充分的一律不开,内容不充实的一律不开。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制度,将议题相近、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合并套开,如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与“绿满江城”工作会议合并召开。从严控制会议规模、规格和时间。按照务实、高效的原则,对议程安排、领导讲话和交流发言的内容、时间等严格把关。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,交流发言控制在每人8分钟以内,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也控制在1个小时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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